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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办事指南
作者 陕西省律师协会 来源  日期 2017/09/05 点击 2260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一、申报材料

1、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》;

2、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》;

3、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》;

4、申请实习人员近期蓝底免冠照片一张(小二寸3.3×4.8cm证件照)。

       注意事项:第1、2、3项须以纸质版统一报送省律协(加盖律协、律师事务所公章,用电脑填写并打印表格),同时将第1、2项电子版发至邮箱:slxhybwm@126.com。所需表格请登陆《陕西律师网》下载。

二、实习人员审核登记

       自省律协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实习人员、指导律师、拟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的审核。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,准予实习登记,颁发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》,并办理网络培训账号。同时,将核准实习登记人员名单在《陕西律师网》上予以公示。

三、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

       实习期间,应按时参加省律协组织的80课时的集中培训和160课时的网络培训。网络培训在领取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》后6个月内完成。实习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的,不再重新安排参加培训。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双通过后,领取结业证。

四、实习期满考核

       根据省律协六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实习律师面试考核,由省律协统一实施。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60日内向所属律师协会提交考核材料,经各市律协初审后,应在20日内将实习人员的考核材料报送省律协。实习人员未按照规定提出考核申请及延期考核申请,不得再就当期实习申请考核;拟申请律师执业的,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。

       1、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》;

       2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》原件一份、复印件四份面试考核时自行携带,同时向省律协报送扫描件电子版(须扫描实习鉴定书原件),扫描件须与面试考核时提交材料一致,若发现不同,面试考核成绩为“不合格”;

      3、《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表》一式二份(贴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);

      4、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       注意事项:第1项须以纸质版统一报送省律协(加盖律协、律师事务所公章,用电脑填写并打印表格),同时将第1、2项电子版发至邮箱:slxhybwm@126.com;第3项请将纸质版报送省律协(用电脑填写并打印表格,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在公示期满前报送省律协)。所需表格请登陆《陕西律师网》下载。

       自省律协收到实习考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,审核申请材料,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。面试考核不合格率原则上不低于10%。面试考核的时间、地点在《陕西律师网》上公布,实习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,省律协不再发文或电话另行通知。面试考核结束后,在《陕西律师网》公示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,公示期为十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为实习人员出具考核意见。面试考核未通过的,实习延期3至6个月后重新申请考核。同时,省律协在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》上进行相应标注。

       若实习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期面试考核,应至少提前2天办理相关请假手续。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,须在当期面试考核结束30日内,到省律协提交二次面试考核申请。逾期,不再安排面试考核。

五、实习考核合格意见有效期

       经省律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,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意见之日起一年内,依照规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。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执业的,省律协重新考核,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,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,应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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